洛阳市洛宁县应急局积极提升尾矿库防汛度汛工作
发表时间 2024-08-01 15:54   阅读 62800

为了积极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和省市县关于汛期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各项工作要求,汛期以来,洛阳市洛宁县应急局第一时间将上级要求传达至企业,并要求企业严格落实汛前、汛中和汛后各项度汛工作。

打好度汛基础。全县11座运行尾矿库汛前全部按要求开展隐蔽工程专项检查和隐患自查自改,编制汛前调洪演算报告、坝体稳定性分析报告等防范应对措施。

配齐度汛物资。全县11座尾矿库全部按照要求建立应急物资仓库,并配足配齐各类应急物资;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险情,科学正确及时处置应对。

强化应急处置。全县11座尾矿库全部建立了专兼相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并于汛前全部开展尾矿库专项应急演练,每月组织一次重大隐患专项排查,加大日常隐患排查频次,坚决做到尾矿库不带病运行,在线监测系统稳定可靠。

积极发布预警。国家矿山监察局和县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第一时间转达至各个企业,确保企业按照预警信息提早预防、主动应对,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停产撤人有关规定。

开展专项检查。已按照要求对全县运行尾矿库开展排水井专项检查、在线监测系统专项检查、应急道路和应急物资储备等多项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已检查尾矿库企业20家次,发现问题隐患87条,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完成。

做好督导调度。针对部分尾矿库区域降雨量偏大的情况,县应急局加强雨中调度和雨后实地检查,确保尾矿库安全平稳运行。

加强预警预报。主动与气象等部门对接,提高信息流通时效性,确保极端天气预警能够第一时间准确无误传达至企业一线。

做好督导检查。加强第三号台风“格美”防范应对措施,针对隐患排查、停产撤人制度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等重点内容加大督导检查频度。

做好应急处置。严格落实极端天气停产撤人的相关规定,关键时段要做到领导、队伍、物资、设备四到位,确保尾矿库持续平稳安全度汛。        (  通讯员:吴菲菲)


公众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