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庆八一”法律援助为退役军人提供上门服务
发表时间 2024-08-02 17:56   阅读 56801

为进一步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和知晓率,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八一”建军节当日,新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带领工作人员及援助律师前往千斤乡北杨湾村开展法律援助上门服务,为退役军人提供“零距离”的法律服务,切实满足退役军人涉法诉求。

 

孔某,现年72岁,系退伍老兵。2023年秋,孔某等30多人受雇于余某在北杨湾村塑料大棚种植基地做工,当时口头约定日工工资为70元每天。完工后,余某仅支付了一部分工资,就剩余工资向部分农民工(在家)出具了欠条。后余某撤离基地,农民工们多次电话催要工钱,但余某一直拒接电话,恶意逃避拖欠农民工工资。北杨湾村(居)法律顾问向县法律援助中心反映该情况,县法援中心经审查,确定本案属于典型的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考虑到农民工人数较多,且多为老年人,决定提供上门服务。

 

近年来,新县法律援助中心持续开展上门服务,为行动不便的受援人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做到当场申请、当场审批、当场指派、当场办案,切实践行新县法律援助中心“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服务宗旨。下一步,新县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做实做细做深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为服务新县困难退役军人保驾护航,让法制阳光照老兵,援助温暖退伍心。(通讯员:汪万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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