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秋时节,黄河两岸秋高气爽,风光旖旎。8月7日上午,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检察院与山西省运城市平陆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了《关于建立“山河”两岸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联合会签仪式。会签仪式由湖滨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常务副检察长张诚主持,湖滨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煜、平陆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龙翔现场会签协作机制文件,湖滨区河长办、林长办,平陆县河长办、林长办相关领导同志参加仪式并进行座谈交流,此次会议特别邀请河南省人大代表、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三门峡市湖滨区镜鉴法律服务所主任张琳莅临监督指导。
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与山西省运城市平陆县均位于黄河中游,两地山水相依、隔河相望,共同拥有适合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天鹅栖息的良好生态环境,湖滨区人民检察院与平陆县人民检察院会商成立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旨在加强跨省域两地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凝聚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合力,做到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协作办理、公益损害问题通力解决,以高质效协同履职办案,共同助力大保护、促进大治理,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保障黄河大坝三门峡库区长治久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意见》围绕跨区域水资源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矿产资源保护、白天鹅保护、黄河文化保护,建立“山河”两岸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一是建立信息共享和案件线索移送反馈机制;二是建立跨区域案件办理及生态修复协作机制;三是建立业务研讨交流联席会议机制;四是建立向党委、人大请示汇报及与行政机关衔接机制;五是建立信息宣传及舆情处置协作机制。
会上,李龙翔检察长重点对山西省平陆县大天鹅等野生动物及历史文化概况进行了简要介绍。
郭煜检察长介绍了三门峡市湖滨区独特的地理环境和深厚的历史文化价值,提出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的背景和目标,表示积极探索建立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与高质量发展的高效的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服务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应勇检察长提出的“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应有之义,通过实现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跨区域联动、检察监督与行政治理、社会治理的良性互动,筑牢“山河”两岸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司法屏障,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意见》的签署,不仅仅是跨省域两地检察机关的协作联动,还是充分发挥两地府检联动,高质效落实“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重大举措。座谈会上,两地河长办、林长办参会同志对关于建立“山河”两岸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建议。表示此次会签机制,对于开展河长制、林长制工作具有积极的推动意义,将以建立本次协作机制为契机,构建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联动机制,共同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高质量发展。
河南省人大代表张琳表示,此次协作机制会签是为了共同的祥瑞之鸟白天鹅,也是为了着力构建天蓝、地净、水清、山绿的生态环境,意义重大,是擦亮两地天鹅之乡名片,助力打造文明和谐靓丽城市名片之举,更是两地检察机关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能动司法的表现。相信通过两方检察机关各尽其能、密切配合织就的生态保护法治屏障,会更高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司法保护。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将立足岗位,继续做好基层走访调研,提出有针对性、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为绘就两地的美丽生态画卷贡献自己的力量。(通讯员:孙文 李梦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