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记者从2024年周口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为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尽早就业,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2025届全日制在校生,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2000元。
8月15日至8月31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进行网上个人申报,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豫见就业”微信小程序或“豫见就业”支付宝小程序、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就业补助资金——一次性就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书,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按照要求,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应于10月底前完成。先由毕业生在8月15日—8月31日期间提出申请,所在学校在8月15日至9月15日完成初审。9月15日至10月10日复核及公示期间,各地人社部门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对高校初审通过人员进行复核并及时反馈各高校复核结果,各高校应于10月10日前完成公示。10月底前,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可申报求职补贴的学生是: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毕业生持有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豫籍毕业生经常驻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非豫籍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零就业家庭证明);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报,每位毕业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机会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已申报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
此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所需资金由学籍注册学校所在省辖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会上,周口市财政局、教体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残疾人联合会等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会,周口师范学院、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周口文理职业学院等多家院校的负责就业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培训。(通讯员: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