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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司法局韩集司法所:邻居建房占了路 人民调解化纠纷
发表时间 2024-08-28 16:53   阅读 62585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把我的难题解决好了,我的一块心病终于消了。”家住新蔡县韩集镇天庙村的赵某拉着调解员的手,一遍又一遍地说道。

事情的缘由是这样的,赵某的邻居孙某翻建新房,由于赵某当时不在家,孙某也没有和赵某商议,新房占了赵某出行的道路。赵某发现后,阻止孙某建房,孙某答应从荒沟边给赵某重新垫一条路,但孙某的房屋一层主体垒好后,孙某食言了,否认承诺过给赵某垫路,于是赵某与孙某产生了纠纷。

受理案件后,调解员迅速深入纠纷现场实地查看,了解纠纷产生的原因。调解员找到孙某,对孙某说,建房占了赵某的出行的路,赵某让其继续建房,说明赵某是很看重邻里关系,承诺给赵某垫路,就应当落实承诺。建房占了路,本来就是错误的,现在又食言不给赵某垫路,是错上加错。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可见邻里关系的重要性。两家作为前后邻居,低头不见抬头就相见,如果邻里关系处理不好影响和睦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矛盾继续激化也可能会发生难以预料的后果,到那个时候后悔也来不及了。

在调解员批评与劝说下,孙某终于认识到错误,按照先前的承诺,给赵某垫了一条出行的道路,此起纠纷成功化解。(通讯员:梅明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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