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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人民法院:一门之争 意气之争
发表时间 2024-08-30 16:33   阅读 69893

买了房子,做了邻居,不算好友,也是近邻,两家竟然因为一个大门,互相争执了将近20年!近日,在西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再三调解下,这段纠纷终于落下帷幕。

1999年,李某在孙某那里买了一栋房子,一楼是门面,二楼是住宅。2004年左右,孙某悄无声息地在李某二楼住宅出入处盖了一间房,并安上了一道门,致使李某无法从二楼通道上楼。因为这道门,两家开始了十多年的冷战和争吵,矛盾日益加深。2024年3月,李某将孙某告上法庭,要求孙某拆除大门,恢复其通行权。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孙某将大门钥匙李某,不得妨害其通行权。判决生效后,孙某无动于衷,为此,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孙某,但因对方情绪比较激动,案件一时难以调解,为彻底化解双方心结,执行干警主动前往现场,同周边邻居了解情况,现场勘查,聚焦二人的争议焦点和心结分别做双方工作,尤其是对被执行人孙某,先是释法明理,然后再从俩人多年邻里关系入手,告诉孙某,只是共享了一道门的使用权,在自己方便的同时给他人也行个方便,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孙某终于同意交出钥匙,不再做意气之争,案件顺利得以执结。

执结的是钥匙,打开的却是当事人的心锁。这把小小的钥匙,不仅锁住了大门,更锁住了两家的多年邻里之情。这样的案件,在法院还有很多,作为一名执行干警,执结的不仅仅是一个个案件,更多的是解开缠绕在当事人心中挥之不去的心结与愁绪。(通讯员:朱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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