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信阳市罗山县,一场跨越子路与青山两地、涉及多方利益的复杂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迎来了圆满解决。罗山县司法局子路司法所与青山司法所携手合作,通过专业、高效的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了这起长期悬而未决的矛盾,展现了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坚定决心和实际行动。
据悉,该纠纷起源于数月前,付某某因新建房屋工程,将项目发包给肖某某,随后肖某某又将木工部分分包给涂某某。不幸的是,涂某某雇佣的工人李某某在施工过程中遭受人身伤害,随即提出30,000元的赔偿要求。然而,赔偿责任的划分成为争议焦点,涂某某认为赔偿金额过高,希望肖某某能共同承担;而肖某某则依据与付某某及李某某之间的书面协议,拒绝承担额外赔偿。由于案件涉及金额大、矛盾尖锐,且当事人户籍分散,多次自行协商均未能达成一致,案件陷入僵局。
面对这一复杂局面,子路司法所负责人包翰臣主动作为,迅速与青山司法所负责人李文基取得联系,共同商讨对策。双方决定打破地域界限,组建联合调解小组,集中优势力量,全力攻克这一难题。调解小组由多位经验丰富的调解员组成,他们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调解经验,迅速投入到案件的调查与调解工作中。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们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细致审查相关证据材料。他们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结合心理学技巧,对当事人进行情绪疏导,引导他们以理性、平和的态度面对问题。经过多轮深入细致的沟通与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肖某某同意承担5,000元作为对李某某的赔偿,有效缓解了各方之间的紧张关系。
此次联合调解的成功,不仅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力维护,更是罗山县司法局子路司法所与青山司法所协作机制的一次成功实践。子路司法所负责人包翰臣表示:“此次联合调解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也为我们今后加强司法所之间的合作提供了宝贵经验。我们将继续深化合作,创新调解方式,不断提升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建设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供稿:卢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