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直播带货引纠纷 人民调解追货款
发表时间 2024-11-29 16:05   阅读 64612

近日,新蔡县今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服务合同纠纷的案件,彰显了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

据悉,陈某是一名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网络主播。2023年11月的某一天,代某与陈某通过微信沟通,双方约定由陈某在某知名电商平台上进行直播带货,推广并销售代某提供的产品。按照合同约定,代某于2023年12月的某日向陈某支付了保证金10000元,并商定产品佣金为23元/个。然而,陈某却未按合同履行义务,不仅拒绝支付合同约定的6804元款项,还单方面篡改了合同中的佣金数额,这一行为严重侵害了代某的合法权益。

为维护自身权益,代某将陈某诉至新蔡县人民法院。法院在审查案件后,认为该案具有调解的可能性,遂将案件移送至今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调委会在接到案件后,高度重视,迅速指派了两名经验丰富、业务精湛的调解员负责此案的调解工作。

在调解过程中,陈某依然坚持己见,拒绝支付合同款项。面对这一僵局,调解员采取了“背对背”的调解策略,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深入的沟通。经过调解员的耐心劝解和细致分析,代某展现出了极大的诚意,同意将合同款项从原来的6804元降至5500元。然而,在与陈某沟通时,陈某却仅同意支付5000元,双方因500元的差距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代某决定继续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近日,陈某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得知与代某的服务合同纠纷即将开庭审理。面对即将到来的法律程序,陈某感到十分焦急和不安,于是主动联系调委会,询问是否还能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调解员在安抚了陈某的情绪后,迅速与法院取得联系,主动请缨为双方当事人再次进行诉前调解。法院在听取了调解员的意见后,再次将案件移送至调委会。

在上次调解的基础上,陈某的态度有了明显的缓和。但代某坚持要求陈某按照最初合同约定的款项进行支付,否则仍将采取诉讼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面对双方的分歧,调解员充分运用了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结合实际情况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劝说和疏导。最终,在调解员的努力下,代某被调解员的诚意和专业所打动,决定将合同款项降至6000元。陈某在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后,也同意了这一支付方案。

双方当事人在达成一致意见后,共同向调委会申请了司法确认书。在调解员的见证下,陈某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向代某支付了6000元整。至此,这场因直播带货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纠纷就此画上了句号。(马彬 薛卫纳 向玉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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