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律援助受援人李某某的父亲将一面写有“依法为民解难事,法律援助暖人心”字样的锦旗送到汝南县法律援助中心,表达其诚挚的谢意。
据悉,受援人李某某14岁,驾驶二轮电动车时与行人聂某某相撞,造成聂某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某因不满16周岁,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某家庭贫困,父母文化程度不高,其父亲无力支付律师费用,在司法局困难户帮扶队员闫红亮的指引下,其父亲来到汝南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中心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后,立即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指派律师承办此案。受援人对案件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并认可了律师认真负责积极的态度。
为教育广大未成年人知法守法,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县法律援助中心联合老君庙法庭将这次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以“真实案例+巡回法庭+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的形式展现出来,在县汝南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模拟法庭现场开庭,为学生们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同时鼓励同学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健康成长,切实增强了学生们的法治观念,筑牢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防线。(吴国华 周高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