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能有效促进人民群众婚姻美满、家庭幸福、社会和谐。近日,新蔡县司法局涧头司法所紧扣家事矛盾特点,妥善化解了一起婚姻纠纷案件。
当事人周某与冯某2006年相识,二人按照农村习俗举办典礼后同居生活在一起,后于2009年补办结婚登记手续,两人共孕育两女,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性格不合及生活琐事等原因,双方经常吵架,多次发生矛盾,感情确已破裂并且无和好可能。
调解工作人员接到申请后先问清双方矛盾起因,抓住本次调解重点,在双方坚持表示离婚的情形下,调解工作人员本着尊重婚姻自由的原则,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之以法,劝说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协商处理。最终,二人在调解工作人员的劝说下就离婚事宜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冯某同意离婚,二人子女由周某抚养,抚养费由冯某负担。
家事无小事,家和万事兴,下一步,新蔡县司法局涧头司法所将继续筑牢司法为民理念,充分运用人民调解的方式促进案结事了人和,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马彬 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