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新春福利来袭 发放第一期新春商贸消费券
发表时间 2025-01-24 17:56   阅读 69998

为积极推动一季度经济实现“开门红”,洛阳将于1月24日10时盛大开启第一期新春商贸消费券发放活动。本次消费券无需抢购,消费者可直接使用,尽享购物与餐饮优惠。

本次发放的消费券涵盖新春购物消费券和新春餐饮消费券两大类型,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十足,分别为200万元,整个活动分两期开展,无论是本地市民还是外地来洛人员,均可参与享受这一福利。

消费券使用时间

第一期活动时间从1月24日至2月2日,每天10:00至23:00;第二期则在2月3日至2月12日,同样为每日10:00至23:00。消费者可在对应的时间段内,前往指定商家进行消费抵扣。

消费券使用方式

操作十分便捷,消费者只需打开“云闪付App”,搜索“洛阳新春消费券”或“洛阳消费券”,点击进入活动页面,便能随时查询当天剩余消费券数量。在消费券有剩余的情况下,只要消费符合满减标准,点击“出示付款码”进行支付结算,系统就会自动立减相应金额。倘若同时满足多个满减优惠条件,将按照最高优惠标准进行满减。

发放数额及使用标准

第一期发放的新春购物消费券和餐饮消费券各100万元。其中,新春购物消费券设有20元、50元、100元三种面额,适用于购买年货、衣物等各类购物消费场景;新春餐饮消费券面额同样为20元、50元、100元,年夜饭、团圆饭等各类餐饮消费均可使用。在核销期内,购物和餐饮消费券每日会均匀发放。活动期间,在参与活动的商家消费,满100元减20元、满200元减50元、满400元减100元 。至于第二期的发放数额及使用标准,将根据第一期的核销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使用范围

此次消费券的使用范围覆盖全市范围内参与活动的门店。第一批参与活动的门店详细名单将随消息公布,消费者也可登录云闪付平台活动页面,查询参与活动的门店信息,该信息会持续更新。

使用规则

面向所有在洛人员,包括外地来洛人员,每人每期购物、餐饮消费券各仅能使用一次。

消费券适用于洛阳市域内参与活动的零售、餐饮等消费场景,参与商家由银联云闪付依据商家在平台的备案情况选定,且必须支持消费券发放平台的付款方式。

消费券还能与商家自身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为消费者带来更多实惠。

消费者在活动商家消费时,只要符合满减标准,消费券便会自动核销。

若发生订单退款,消费券补贴金额将按原路返还。

消费券不可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行为。

洛阳此次新春商贸消费券的发放,无疑为新春佳节增添了更多的消费活力,也为市民和游客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优惠,助力大家在新的一年开启美好消费体验,进一步推动洛阳消费市场的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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