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广播电视台乡村频道马磊 吴尘 魏永
2023年11月19日10时03分许,杞县平城乡居民王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杞县城东路路西侧从南往北行驶至杞县复兴路与城东路交叉口处时,与河南省荥阳市居民耿某某驾驶的豫V****7 小型轿车相撞,造成王某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以后,双方发生争执,引起群众围观和交通堵塞,造成恶劣影响。
经杞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调查发现,豫V****7 小型轿车实际车主杜某某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强制性保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杞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杜某某处以罚款壹仟元。
杞县公安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强制性保险,否则将被依法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