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广播电视台乡村频道 孟宪超 魏永(通讯员:毛伟 郑雪松 赵超平)
2023年7月以来,武陟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研究出台《内部案件线索移送及反向衔接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把好内部协作、案件审查、法律适用和意见反馈“四关”,切实发挥行政检察部门主导作用,进一步精准做实反向衔接工作。
把好内部协作关,确保案件移送精准。明确凡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办案中发现行政违法线索的,均应在案件做出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行政违法线索移送案管部门,再由案管部门移送行政检察部门,进一步扩宽行政检察监督线索来源渠道。同时,要求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不起诉案件中,凡涉及认为应当给予不起诉对象治安管理处罚或行政处罚的13类情形时,均应在作出不起诉决定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审查。规范反向衔接案件移送流程,刑事检察部门在移送案件线索、行政检察部门在受理案件线索时,均应当规范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并建立案件移送台账。
把好案件审查关,确保问题发现精准。案件受理后,行政检察部门组成由3名员额检察官为主的联合审查组,对原不起诉案件进行全流程审查,重点审查不起诉对象在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前是否已被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是否精准适当、是否严格执行到位等3类情形。在审查不起诉对象是否需要被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同时,还重点审查不起诉对象是否具有从事特定生产经营活动的执业资格、行政许可和营业执照等证照,并核实其证照登记、存续、关联、效力等情况。案件审查完毕后,统一制作审查终结报告,提出相关处理意见,并报检察长审批。
把好法律适用关,确保意见制发精准。依托“武检微课堂”等平台,组织刑事和行政检察部门干警深入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围绕行刑衔接相关实践问题开展研讨,着力提升干警发现监督线索的能力。注重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作用,与选聘的6名特邀检察官助理主动对接,咨询相关行政处罚作出的对象范围、情形情节和具体程序,着力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同时,定期向上级院汇报反向衔接工作推进情况,特别是就治安管理处罚中与公安机关存在分歧的相关问题主动请市院条线予以指导,切实提升检察建议制发质量。
把好意见回复关,确保行政处罚精准。检察意见发出后,持续开展跟踪问效,督促行政机关在一个月内书面回复处理情况,并对行政机关相关行政处罚是否合法适当进行审查。对到期未回复的,依法制发纠正违法检察建议。截止目前,共移送案件71件,审查终结51件,制发检察意见21件,督促行政机关对5名涉案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均已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