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下午,律师张某某专程到汝南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将一面写有“依法监督 廉明高效 尽职尽责 为民办事”的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中,感谢对律师执业权利与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障。
1月4日上午,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辩护律师张某某到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反映律师会见受阻,接访检察官详细了解了相关情况,并于当日受理本案。
律师张某某表示,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逮捕,张某某接受委托后多次与办案人员联系,要求了解案情,均被办案人员以各种理由拒绝。
了解基本案情后,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通过与有关办案人员召开协调会议沟通协调,1月5日下午,律师张某某成功会见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作用,是检察机关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体现。下一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将努力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提供更便捷、优质的服务,不断提高工作法治化水平,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邓华平 龚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