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高检、水利部联合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中,博爱县人民检察院精准监督,有力地保护了沁河流域的生态环境。
该院经过走访,发现河南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与金城乡某村、孝敬镇某村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将位于博爱县境内沁河滩区金城乡514.62亩、孝敬镇177.16亩耕地用于种植商用草皮。同时,在未办理取水许可证、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的情况下,两家公司分别使用多口井抽取地下水,严重破坏沁河地下水资源,影响黄河流域水生态安全。经自然资源部门认定,两家公司所占用土地为一般耕地,种植草皮不仅造成大面积耕地“非粮化”,且在取草过程中重复剥离耕作层,造成土地耕作层减少,严重破坏耕地肥力。
该院依法向博爱县水利局、博爱县金城乡人民政府、孝敬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县水利局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分别对两家公司处以2万元的行政罚款。
针对违法占用耕地情形,两地政府积极指导、督促两家公司退出经营,并出动多台农耕机械,组织6个工作小组,对土地进行修整复耕,截至目前,691.78亩草皮已全部清除完毕,并已复耕到位。(孙建设 杜钰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