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人民法院:“三巧工作法”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发表时间 2025-06-24 16:03   阅读 89685

转理念、转模式、转作风,2025年以来,新蔡县人民法院宋岗法庭聚焦辖区基层矛盾纠纷新变化,以巧用财产保全、巧建履行台账、巧发履行告知书,从诉前、诉中、诉后三个维度积极发挥司法主动性,推动当事人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实现由过去“案结了事”到现在“案结事了”的办案理念革新。

2025年5月,该法庭审结的民事案件中,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动履行15件,矛盾纠纷一次性实质化解,人民群众实实在在从办案理念转变中感受到司法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巧用财产保全 破解“人难找”促履行

针对司法实务中,个别被告刻意躲避、消极履行的情况,宋岗法庭诉前主动向原告释明财产保全的意义、流程、所需材料及效果。一段时间以来,采取保全措施的案件,超过70%的“失联”被告会主动联系法庭或原告,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为纠纷实质化解奠定了基础。

巧建履行台账 精准督促保履行

“精细化办案是当前法庭工作的常态,现在的案件不再是过去的一判了之,诉讼过程中更多的要考虑诉讼结束后案件的实质性化解。”宋岗法庭庭长谢明拿起该庭“当事人履行台账”,细致比对着近期的案件结案后履行状况。

新蔡县人民法院2025年以来,要求辖区法庭建立当事人履行册,在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后,法庭立即建立“当事人履行台账”,详细记录案由、当事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履行金额和截止日期等关键信息。法庭工作人员每日筛查台账,对临近履行期限的案件,主动联系义务人,询问履行情况。对未履行者,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阐明逾期履行的法律后果及失信风险,督促其诚信履行。2025年以来,该院自动履行率达到48.29%,近一半的案件结案后或结案一段时期内,胜诉当事人即领取到争议款项,当事人诉讼成本进一步降低。

巧发履行告知书 强化威慑消侥幸

宋岗法庭的卷宗中,在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的同时,法庭会专门向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送达《履行义务告知书》。该文书清晰载明应履行的具体金额、履行截止日期等关键信息,可以有效明确告知当事人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对履行义务人形成心理震慑,同时警示当事人拖延或拒绝履行的不利后果,消除履行义务人的侥幸心理,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实践中履行义务告知书,还可以给予履行义务人筹措款项的必要缓冲期,预留准备时间,促进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小小履行义务告知书,正在发挥当事人自动履行的大能量。”宋岗法庭法官助理梁金霞说。

“案结了事”与“案结事了”,从深层次折射出法官办案理念和政绩观的不同。“案结了事”用办案数量替代纠纷化解,体现的是错位的政绩观,而“案结事了”,把关注点更多地放在群众利益的维护上,体现的是法官的为民情怀。走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将在“案结事了”中持续深化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讯员:王付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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