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垄一直我种着,怎么就变成你的了?”
“这一垄本来就是我的!”
近日,正阳县人民法院接到了这样一起案件,村民王某与其地邻李某就一垄玉米的所属权起了争执。据王某所述这垄地常年来一直由他自己耕种,地邻李某2024年放水时突然挖沟挖到他那边去了,说这垄地是他的,二人一时间僵持不下,你一句他一句越说越难听,气头上的李某毁了王某耕种在这垄地上的玉米,而王某也因一时激动和李某动起了手,昔日的“好邻居”变成了“老冤家”吵到了人民法院。
在清楚基本案情后,考虑到本案所涉及纠纷不大且双方均有调解意愿,案件存有一线诉前调解成功可能,诉讼服务中心干警迅速做出反应就此事形成了“专门调解小组”并联合当地村委会,一齐赴双方争议“一垄”玉米地开展相关工作。
经过实地考察及一系列充分核实后,调解员发现李某所提供的地界桩确为真实有效,此前所争议的“一垄”也确应为李某所有。经了解,原来是前段时间李某的儿子要接他去南方养老,老人想着自己的地放着也是放着,便萌生出了把地承包出去的想法,经过测绘后才发现其中一垄一直被王某所耕种,这才有了今天的事。
“王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以及测量所显示的范围来看……”在调解员耐心为其释明法理后,意识到自己错误的王某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道:“老李啊,这可真是对不住了,这么多年了没想到一直种的都是你的地啊。”“算了老王,我当时也就是一时着急,咱哥俩的事都好商量。”二人紧皱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王某表示不再要求李某承担“毁苗儿”所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并同意将这“一垄”立即返还给李某。李某也对王某这些年多占一垄地的事表示不再追究,老邻居不计前嫌握手言和。
近年来,正阳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先期发现、先调后诉、先调后访、少诉少访”的工作目标,构建“枫桥经验”诉源治理新格局,坚决把诉源治理工作挺在最前面,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在各类纷繁复杂的纠纷中,不断总结调解案件经验,“练”出一套最优“解”,切实地从源头减少诉讼案件增量,维护辖区和谐稳定。(通讯员:王树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