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司法局定远司法所通过践行“互通互联”工作模式,不断探索建立完善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在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互通”即局所互通、所所互通。首先,“局所互通”,指司法所和县司法局基层工作股、社区矫正中心互通。从信息核查到案卷文书传递,每一环节均建档备查,司法所认真接受局业务股室的工作指导,严格规范衔接程序,从源头上保证不脱管不漏管。其次,“所所互通”,指司法所和辖区公安派出所互通。按照《河南省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办法》要求,今年上半年,定远司法所共衔接刑满释放人员9人,司法所均逐人建档,确定片区民警,成立帮教小组,进行分类列管,共同落实监督管理措施。
(7月29日,定远司法所与湖北省江城监狱对接刑满释放人员。)
“互联”即所村互联、所人互联。首先,“所村互联”,指司法所和被释放人员户籍(居住)地所在村及时联系。对预释放人员及家庭基本信息进行确认,信息无误后与其亲属取得联系,做好释放前的沟通,按照规定时限顺利将刑释人员接回,并完备各项手续。司法所主持成立以村主任为主要责任人,有影响力的家属参加,其他有能力的帮教人参与的安置帮教小组,充分发挥其密切联系且有帮教能力优势,落实各项安置帮教措施。其次,“所人互联”,指司法所和刑满释放人员本人互相联系。对刑释人员建立安置帮教档案,填写登记表、基本信息表、签订安置帮教协议书等,为刑释人员做心理疏导,促其尽快融入社会。
“互通互联”工作模式,有效解决了刑满释放人员出狱后的脱管、漏管等问题,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发生夯实了基础,大大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通讯员:刘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