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上午,受援人刘某在驻村第一书记及村党支部书记的陪同下,来到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送来“法律援助显真情 扶弱济困暖人心”的锦旗,以此表达他们对法律援助中心及援助律师的感激之情。
据了解,2023年11月,一辆轻型栏板货车与刘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刘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交警队认定对方负全责。
由于不懂法,刘某于今年4月份到新县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值班律师在接待中了解到刘某伤势较重且家庭经济困难,遂向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汇报。援助中心经审查确定刘某符合援助条件,于是立即指导其申请法律援助,并当即指派河南义仁律师事务所李双双律师承办该案件。
李律师接受指派后,先后数次与刘某沟通,帮助其搜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以进一步完善证据链,并向法院申请为刘某进行伤残等级和三期鉴定。经鉴定,受援人刘某共14根肋骨骨折的伤残等级为九级。在李律师的帮助下,法院最终判决:对方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受援人经济损失22万余元,满足了受援人的诉求,维护了受援人的利益。
近年来,新县法律援助中心通过降低法援门槛、开通法援绿色通道、简化法援受理程序等方式,不断扩大法援覆盖面。同时,将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未成年人保护、劳动争议、涉军维权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重点援助范围,努力让每一个受援人在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通讯员:汪万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