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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出台落实落细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规定
发表时间 2024-09-04 16:29   阅读 60570

为进一步落实落细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近日,洛宁县政府印发《洛宁县落实落细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若干规定》。

《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20个行业领域场所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细致划分,按照业务业态相近原则,明确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管领导和牵头部门。

《规定》提出,除《洛宁县安全生产职责清单》规定的职责外,县政府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分管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规定》要求,完善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引导公众关心安全、参与安全,提升有奖举报工作质效。 (通讯员:王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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