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三源”共治“三调”对接工作的要求,新蔡县栎城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工作,近日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
由于双方当事人都不在本地,调解员用电话与双方进行沟通。调解员详细询问了周某整个事件,申请人周某于2023年3月向被申请人贾某订购一台摩托车,价格27580元,贾某承诺支付定金后三至五天向申请人周某完成交付。周某为购置摩托车分别于2023年3月17日、2023年6月1日向贾某支付定金合计2万元整。周某支付定金后,贾某多次以各种理由拖延交付。而后周某要求贾某返还定金。贾某于2023年8月30日向周某返还1万元定金,剩余1万元多次索要无果。
经调解员认真分析双方诉求,多次与周某、贾某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达成分期还款协议,2024年11月20日前贾某还给周某6000元,剩余4000元在2024年12月15日以前结清。
此次调解成功不仅成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还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栎城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将继续秉承人民调解为人民的原则,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马彬 范雪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