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是增强企业发展的关键之举。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方式,营造更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新安县应急管理局全面落实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工作,将服务理念和柔性举措融入行政执法过程中,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给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制定管理清单,执法有理有据。为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助企为企的执法理念,新安县应急管理局多次召开党委会议,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加宽松、包容的法治环境,通过梳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域“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三张清单。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实行容错机制,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在合法尺度内给予一定的容错空间,让违法企业在感受到法律威严的同时,也能体会到法律的温暖与包容,从而培养尊法守法意识,自觉主动地纠正错误。
加强执法培训,包容审慎有尺度。新安县应急管理局通过开展执法培训班,提升办案人员执法水平。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专题培训班,明确要求规范执法行为、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引导执法人员参与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的相关文件,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以“规范裁量”为基准,坚持法治统一、程序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为行政执法人员提供了一把更加精确的裁量尺,有效避免“类案不同罚”“执法畸轻畸重”宽严失度等问题。明确执法办案中实施行政处罚遵循过罚相当的原则。探索案件集体讨论会,明确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的范围,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积极探索企业“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条件,实现包容审慎,有理有据。
加强服务企业,引导企业守法。新安县应急管理局变“重管理”为“细服务”,变“严罚式”为“容错式”。确立实现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新型执法模式。通过召开普法宣贯会、到企业走访调研、现场解答等形式,帮助企业主体快速准确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安全生产疑难问题。推广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柔性监管方式。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建议等手段,教育引导企业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切实解决重罚轻管、以罚代管、机械执法等问题,努力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通过近一年的实施,使企业主动将自查自纠融入日常生产管理,并以注重教育与引导、轻微免罚、首违不罚等“柔性”举措,不断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发生。既提高执法效果,又使执法对象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从而达到执法目的和企业安全生产意识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