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河坞乡孙堂村委贾某和朱某都是一个村组的邻居,当初贾某全家到新疆发展,因贾某与朱某关系比较好,便将自己的三亩耕地交由朱某种植。现在贾某回乡发展,想要从朱某方要回自己的三亩耕地,但是却发现朱某已经将这三亩耕地确权在了自己身上。贾某多次与朱某沟通,朱某均不同意退还该地块。经派出所及村委多次协调,依然未能取得缓和。双方矛盾逐渐有激化的趋势,于是贾某便到乡调委会申请调解。
调解员到场了解清楚争议具体情况后,通过向知情人员求证,针对双方的争议点,条分缕析,情理并重,对症施调。劝说朱某尊重事实,顾念亲戚感情,将争议耕地退还给了贾某,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最终化解了矛盾。
回顾整个矛盾的处理过程,调解员明理、说法、动情兼顾,认真梳理矛盾细节,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与需求,针对性劝告,引导双方当事人调整各方的心理预期,最终达成了双方都满意的调解协议。在今后的调解工作中,人民调解员队伍会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宗旨,为建设和谐乡镇而不断努力。(马彬 陈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