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井盖 大民生” 扶沟县人民检察院落实“四号检察建议”
发表时间 2024-01-10 15:22   阅读 36819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进一步推动窨井盖综合治理,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扶沟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切实推动窨井盖安全的常抓常管,促使“四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

联合座谈会商。座谈会前,检察官向与会人员送达了“四号检察建议书”、两高一部《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住建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和涉窨井盖犯罪典型案例普法包。会上,扶沟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魏慧霞详细介绍了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的发布背景及现实意义,结合辖区内基础设施安全建设和“创文、创卫”工作,针对辖区内窨井盖的设施分布、日常管理、治理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具体明确的建议,就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检察建议深入交流意见,强调将监管“关口前移”,加大监管力度,把抓早抓小抓苗头作为保障各项安全的重中之重,并会商决定联合开展执法活动,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实地走访宣传。扶沟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城市公共区域窨井盖开展实地走访。干警在实地走访中发现,大多数路段窨井盖安全性良好,但个别路段人行道窨井盖存在位移问题,容易引起安全隐患,为避免井盖伤人等事故在辖区内发生,检察干警现场建议监管部门对存在隐患的窨井盖及时修缮,消除窨井盖安全隐患。同时,干警通过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对过路群众开展窨井盖治理宣传活动,对“四号检察建议”重点内容及意义进行解读,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公共安全综合治理,共同守护好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

检察建议整改。扶沟县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内窨井盖的设施分布、日常管理、治理情况、安全隐患排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并提出了具体明确的检察建议。2024年1月8日,扶沟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此前制发的督促整治窨井盖安全治理检察建议开展“回头看”工作,围绕检察建议提出的因破损、移位、松动等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窨井盖使用现状进行重点检查,发现已全部整改完毕,消除了安全隐患。

形成长效机制。凝聚参与合力,以“我管”促“都管”。扶沟县人民检察院以窨井盖治理为契机,充分发挥“四大检察”整体优势,各内设部门协作配合,印发了《扶沟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协作机制实施方案》,形成了常态化落实检察建议长效机制,旨在持续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推动监督常态化,探索形成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新模式,促进检察建议的刚性监督,用实际行动封紧窨井“吃人的嘴、绊人的腿”,推动窨井盖问题的综合治理和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建设,为守护城市公共安全履职尽责,共同维护好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相关职能部门的同志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对检察建议的落实,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建信息共享、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联合宣传等机制,自觉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源头上防止因窨井盖缺损等问题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井盖虽小,民生事大。下一步工作中,扶沟县人民检察院将常态化推进“四号检察建议”,持续关注窨井盖安全问题,依法严厉打击涉窨井盖相关犯罪,延伸检察监督触角,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深入参与窨井盖综合治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窨井盖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有效预防窨井盖伤人和违法犯罪等事件发生,以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葛清华 万晓康)

公众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