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正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一行走进田间地头,开展现场调查和实地走访,通过拉家常、话家事的方式,圆满化解了一起因承包地界问题引起的民事纠纷,成功让对簿公堂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原告张某系正阳县兰青乡胡村农民,被告王某、王某某系同乡智村村民,三人虽系不同村委的居民,但三人的耕地相邻,张某的耕地居西,王某、王某某的耕地居东,南、北面与原告的承包地接壤,三人地中间只有一条浅浅的水沟即两个村的分界线,也是三家耕地的分界线,由于近年来雨水冲刷塌方和耕种时坷垃的堆积,水沟几乎被填平,分界线已不是太明显了。2023年6月,王某、王某某又在原来的水沟中埋上了一块石头作为界桩,于是张某起诉至正阳县人民法院,要求王某、王某某停止侵权。
正阳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杨宏伟受理该案后,多次联系原、被告深入了解案情,亲自到涉案地进行现场勘察,并向村委会和当地村民了解土地情况。经多方了解,该案曾被当地司法所及村委会共同调解过,因各种原因调解未能成功。杨宏伟通过阅卷了解案情,认为该案系相邻土地界限被破坏引发的土地侵权纠纷。双方虽为两个村的村民,但两村接壤,耕地相邻,为一界桩激化两个村三家的矛盾,得不偿失。为了快速化解纠纷,在村委会干部的积极协调下,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各执一词,分歧较大,互不相让。见此,法官尝试从法、理、情三个方面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同时,耐心地为双方当事人及旁听群众讲解了农村土地使用权、经营权中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并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调解仍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当即组织两个村的支部书记、村干部、司法所干部、双方当事人到纠纷现场,根据双方土地的四至界限、面积,测量确认原被告的土地界限范围,厘清原被告三面土地接壤界限,并在界限埋下石头,双方同意以石为界,至此,积怨一年之久的一起土地纠纷最终得以顺利调解,双方也握手言和。
此次走进田间地头的办案,让法官与群众坐到一起、谈到一起、想到一处,让法律更贴近群众、更贴近生活,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老百姓的家门口,为农业生产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将人民法院的温情送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正阳县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发扬新时代枫桥精神,深化诉源治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下一步,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王树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