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文物保护专项活动
发表时间 2024-11-12 10:31   阅读 70334

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因此做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意义重大。

据悉,周口市西华县有“娲皇故都”之称,位于豫东平原中部,历史悠久、底蕴深厚,世代流传着女娲炼石补天的神话故事,与女娲城等历史文化遗迹构成了中华原点文化遗址群。西华女娲城的千年古镇逍遥镇有间承载千年时光的中药铺子——“雷义和·龙义和中药铺”。该中药铺于清光绪年间由雷成祖所创办,是中华民族医药史上具有代表性的文化遗产。如今由后人继承经营且有商标,是见证逍遥镇发展历程的“百年老字号”。2008年,该建筑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尤为珍贵。

2024年5月28日,西华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行走河南·读懂中国”公益护航专项活动中,发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雷义和·龙义和中药铺” 存在一定的消防安全隐患,相关部门未积极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经调查,该中药铺年久失修,室内木质腐朽、木材开裂,电线线路杂乱,动力电和照明电无序排放,楼上堆满药材,而且药铺内缺少消防灭火设施,对文物安全构成了一定威胁。

2024年7月18日,西华县人民检察院向该县相关部门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加强辖区内文物建筑保护、管理工作,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和保护不规范问题,并做好文物保护宣传工作。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成立专项小组对该文物建筑开展整改。修缮建筑腐朽木材、规范电力线路,要求商户安全有序放置药材,增加消防设施,同时对辖区内其他文物保护单位开展专项消防安全排查,消除隐患。

西华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今后西华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厘清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职责,凝聚合力,实现对省级文物建筑保护单位专业化、规范化、长远化保护。(丁阳光 宋金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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