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互联网平台经济迅速发展,网络约车、快递物流、网络送餐等领域普遍出现多形态就业和多雇主就业相交互的情况,有些从业者工资组成部分复杂,矛盾尖锐、案件标的大。
“我们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新业态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常常交织着多重法律关系,存在用工混同等管理不规范的情况,导致新业态劳动争议中难以认定实际责任主体。”泌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吴可表示。
为进一步落实新业态劳动争议案件裁审衔接工作要求,统一裁审标准,提高新业态劳动争议案件办理效率和水平,2024年8月12日上午,泌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泌阳县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新业态劳动争议裁审衔接协调会。会议邀请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李森、法官谭自豪及仲裁院业务骨干共同参加。
会议由泌阳县人社局机关分管仲裁工作的三级主任科员吕吉申同志主持,围绕新形势下本地区劳动关系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展开深入研讨,双方分别通报了近年来新业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调解、裁审情况,重点分析了当前新业态劳动争议案件的特点、趋势及多元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场交流裁审适用问题9个,涉及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确立、工伤赔偿、农民工权益保障等,进一步统一全县裁判案件尺度,为全县劳动仲裁工作及法院办案提供参考,推动类案同调、同裁、同判。
会上,经过双方沟通,确定了今后裁审衔接工作的具体联系人,约定定期开展座谈讨论疑难案件,促进信息互联互通,统一仲裁和法院在审理新业态劳动争议案件中法律适用标准,提高新业态劳动争议裁审一致率,高效化解劳动争议,打造和谐劳动关系,为全县营商环境优化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李森、仲裁院副院长吴可分别作了典型发言。双方对当前新业态劳动争议案件受理中的疑难问题,分析了裁审不一致的原因,一起探讨了新业态下劳动关系如何认定等社会关注的问题,就裁审理念、证据的审核认定、法律适用问题分别发表了意见,并形成文字资料,便于法院及仲裁院的同志们认真学习,在办案中予以参照。
会议结束后,仲裁院副院长吴可当场表示,泌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与泌阳县人民法院的沟通交流,积极推动“调裁审”衔接机制的落实,着力推动劳动争议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治理,妥善处理新业态领域具有普遍性或指导意义的劳资纠纷案件,充分发挥引导作用,与人民法院同向发力,真正化解和减少新业态领域劳资纠纷。(通讯员:马素素)